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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际经济法双语课程中开展案例教学,案例库起到配合课程改革、适应国际经济法学科体系、促进专业和英语同步学习等特殊作用。案例库建设,以匹配教学目标、呼应教学手段和方式等为指导思想,合理设计案例库模块和功能,拓展案例资料来源的途径,合理筛选案例材料,将同一案例的不同类型文件进行合理编排,同时注重开展案例库的更新和推广共享工作。 相似文献
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是我国商业银行构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重要规章。《指引》有效实施的外部环境还存在哪些问题?现有以《指引》为主导的内部控制制度本身还存在哪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和促成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3.
存款保险具有双重性,根据我国国情,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十分必要,但现实障碍也不少。应通过立法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制定社会信用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健全信息沟通和披露法律制度;建立良好的监管法律机制;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制定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依法设立存款保险机构。由此建立我国有效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并克服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4.
《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模式选择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教学的初期,采用何种双语教学模式较为适宜以及如何科学地将该模式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在教学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出发,结合教学内容要求予以确定,并始终以"循序渐进"为基本路径。现阶段,穿插型双语教学模式比较适宜于我国国际经济法课程。只有科学地运用了这一双语教学模式才能充分发挥它的实效,真正达到开展双语课程的教学目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流存在运行成本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低的不足,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重要革新的国家级新区物流能力建设中对物流资源体系化、发挥物流能力功能并保持其稳定性过程中提出了迫切的法制需求,但国家授予的"先行先试"权性质不明、符合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规则缺乏,现行物流制度体系紊乱造成的政府物流能力建设职能管制色彩过浓、公共服务角色缺位,以及新区物流制度地域性局限等法律阻碍因素困扰着新区的物流能力建设。新区必须以法律制度为手段,使物流能力建设复归于便利资源流动,善用"先行先试"权变通适用既有制度并进行物流能力建设制度创新,以实现市场与政府、区内与区外的良好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6.
实质公平是农产品贸易的最终价值追求。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及发达国家高额的国内支持和保护,当前的WTO农产品贸易规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实质上是不公平的。WTO一般保障措施(SG)由于难以照顾到农业的特殊性以及其高额的实施成本,难以保障当前农产品贸易的实质公平。WTO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SSG)是为应对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各成员关税化改革的不同进度而设计的过渡性措施,实际上它主要保护发达国家的利益,亦不能保障当前农产品贸易的实质公平。为保障农产品贸易的实质公平,必须专为发展中国家创设新的机制,即WTO农产品特殊保障机制(SSM)。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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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育处于整个法学教育体系的基础地位,也是关乎法学教育成败的关键。然而我国法学教育近年来日益暴露出法学教研理论脱离实际、教学方法单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等诸多问题,教育教学质量大幅下降。构建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教学计划,处理好课程设置与司法实践的关系,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信息反馈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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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十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法制的反思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入世十年,我国切实履行了农业贸易的各项承诺.回顾十年来WTO农产品贸易规则的执行情况,我们认为,WTO《农业协定》所追求的公平的农产品贸易体制的目标尚未达到,目前不公平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对我国农业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入世以来,我国在农产品贸易法制建设成效显著,农产品贸易的各领域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我国农产品贸易法制还存在许多不足.同时,新时期全球农产品贸易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需要我国积极应对.未来我国一方面应当积极参与新一轮农业谈判,为我国争取公平的农产品贸易国际法制环境,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国内立法,为我国农产品贸易创造完善的国内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9.
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以巨灾保险法律制度为基础,探讨适合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是巨灾保险法律制度建设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考察世界各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的类型,借鉴巨灾保险先行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依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法治状况,总结出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采专项型立法模式,首先针对地震风险制定《地震保险法》,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针对其他灾种的巨灾保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特殊经济功能区是承担一定特殊经济功能的区域。作为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一种区域载体,特殊经济功能区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贸易、科学技术与国际分工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在公元前10世纪,为了扩大贸易往来,腓尼基人将其南部海港提尔及其北非殖民地迦太基划为特殊商业贸易地区,并为进出该地区的外国商船提供安全通行的保障,使其不受任何干涉和限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