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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赵师傅遇到一起烦心事,遂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日前在运营之中,乘客胡某上车后便坐到后排的座位上。当我驾驶车辆行至一处斑马线停车避让行人时,坐在后排的乘客胡某见停车的旁边有张100元钞票,便匆忙打开车门要去捡拾。但就在他开启车门时,由于用力过大过急,将车门旁边的行人梁某撞倒,造成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擅自开启车门,导致车门占据有效行驶路面,影响行人正常通行,并造成他人伤害,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当受伤者梁某的亲属找到胡某要求赔偿损失时,胡某却表示拒绝,声称:交通事故要找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哪儿有让乘客赔偿的道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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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咨询:去年8月份,我与晓霞等5个姐妹来到这家服装公司工作。在今年初公司组织的一次体检中,却发现还没有结婚的晓霞怀孕了。晓霞曾多次向公司承认错误,请求公司不要声张此事,并表示愿意做好善后处理。但公司还是很快与晓霞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与晓霞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晓霞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也对公司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经公司讨论通过,决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晓霞未婚先孕就应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吗?答复:在这里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晓霞未婚先孕是欠妥的,是不对的,不值得支持和鼓励。但公司以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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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孟女士咨询:我丈夫在一家企业打工。今年4月份的一天下班后,他沿着回家的路线往家走,突然有一辆小型轿车因躲避迎面飞驰而来的摩托车冲向人行道,将我丈夫撞倒在地,并从右腿轧压过去,致使右腿高位截肢。前几天,我们找到厂方要求申报工伤。厂方告知我们,虽然对我丈夫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将力所能及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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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小姐询问:去年我应聘到这家公司的技术部工作,月薪为4300元,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还专门支付5000元为我提供了专业培训。但在今年6月份,我被调往公司的另外一个部门工作,工资被降为3800元。当时我提出,调整工作岗位我可以接受,但工资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却被公司拒绝,告知我这是公司研究决定的,是不能更改的。于是,我提前一周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一周过后,在公司未同意的情形下,我毅然离开了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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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女士咨询:我在某工厂工作快两年了。最近想向厂长提出辞职。我打电话向今年初辞职的工友小刘询问他是怎么办理辞职手续的,小刘却说,他辞职前的1个月亲自向厂长递交了辞职书,厂长没说什么就应允了。但当他正式办理辞职手续时,厂长却拒不承认接受过他的辞职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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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我村小田去年到城里的一家制钉厂打工。前不久,小田和其他三名工人上夜班,当晚办公室的门被撬,丢失1000余元现金及物品。第二天早晨,老板发现后,怀疑是小田和其他上夜班的三名工人所为,当即召开大会,在会上对小田等人进行了批评,决定对他们给予开除,并限在三小时内离开制钉厂。会后,小田去找老板解释,老板不但不听,反而又对小田进行了严厉训斥,命令他以最快的速度离开制钉厂。小田哭着回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