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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案件调查中非正式的协商和解程序规则的初步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基本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因此其所进行的反垄断案件的调查是按照行政程序进行的,在这方面应该适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则。在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的情况下,反垄断立法关于反垄断案件处理程序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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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在合同履行方面规定的新规则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顺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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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商品的该告诉购什么?消费买东西前应弄明白什么?也许你会在消费利益受到损害时,才理解自己“知情权”的保障多么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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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草案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滥用知识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先林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6):28-31
反垄断法中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首先需要对市场支配地位进行界定,以便确定行为的主体;同时,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时才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因此需要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法律确认,而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人应当享有抗辩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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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调查处理程序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是为实现法律所预定的实体正义服务的手段。反垄断法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能否建立并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不仅需要合理、缜密的反垄断法实体制度,而且也需要科学、有效的反垄断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制度。这里的调查处理程序包括立案、调查以及审理和裁决等基本方面,但不涉及对作为行政机关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理决定进行司法救济方面的内容。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既是我国目前反垄断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是将来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须在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的基础上,对反垄断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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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从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来看,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属于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简称“滥用行为”)。从我国市场上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情况来看,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类型:(一)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在我国有不少人甚至官方往往称之为低价倾销,是价格歧视的一种。它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种重要的和典型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所明确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之一,是指经营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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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林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4):31-33,54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和特点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禁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制度的统称。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核心内容是市场道德原则的法律化,因此其在调整技术上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具有所谓的“不确定性”(因而被形象地称为“不管法”),可以对那些诚实的经营者提供补充性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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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林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10):11-14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我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这次修改意义重大,亮点很多。本文拟结合商标法和竞争法理论.尝试对其中涉及维护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进行解析,并就教于读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