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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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则荣.试论“经济人”[J].当代经济研究,2007(2):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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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则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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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10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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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人”假说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产物,它以利己主义为人的本性,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马克思主义的集体主义思想为指导,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必须在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基础上追求个人利益,而这不能完全等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经济人”。近年来,对于“经济人”过分强调与宣传,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我们必须把远大理想信念和大公无私的道德教育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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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人” 自私 个人利益 |
文章编号: | 1005-2674(2007)02-0017-04 |
收稿时间: | 2006-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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