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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2010年11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97号),明确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具有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资格。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税务总局  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  财政部  资格  办公厅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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