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富人超生是否应该受到双重惩罚? |
| |
引用本文: | 钟其.名人、富人超生是否应该受到双重惩罚?[J].浙商,2007(6):27-27. |
| |
作者姓名: | 钟其 |
| |
摘 要: | 事件: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有这样一项宣示:针对社会上反响强烈的名人、富人超生现象,国家有关部门将出台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名人、富人超生除了须按规定交纳社会抚养费用外,还应该承担一定的道德制裁和名誉损失。据了解,浙江违法生育人口中,温州占了一半。2005年,温州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1.8亿元,2006年达到了创纪录的2.2亿元。编者按]
|
关 键 词: | 超生现象 惩罚措施 名人 富人 社会抚养费 抚养费用 温州市 计生委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