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授权经营企业将拥有“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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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继鹏.深圳授权经营企业将拥有“四权”[J].资产与产权,2003(2):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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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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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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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深圳选择少数资产规模大、主业突出、经营效益好、领导班子得力的企业集团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前制定的《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若干意见》,不仅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企业的条件、授权经营的方式和程序、授权经营的内容,以及授权经营集团公司的组织架构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且赋予授权经营企业以“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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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企业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拥有 国企改革 资产规模 经营效益 企业集团 领导班子 试点工作 市属企业 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 深圳市 主业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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