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改进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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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德军.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改进思考[J].财会月刊,2013(1):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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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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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广州5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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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造合同准则中会计核算存在的缺陷
1.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条件不符合一致性原则。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在建造业务中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按照合同类型进行了区分,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需要具备4项条件,而成本加成建造合同只需要具备其中的2项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这就使得固定造价建造业务在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条件下也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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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造合同准则 会计核算 完工百分比法 经济利益 一致性原则 法的适用 合同类型 成本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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