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中的所得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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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於娟.企业兼并中的所得税问题[J].四川会计,2000(9):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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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於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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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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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资产评估增值都将涉及到所得税问题,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 被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其被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根据 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税逐年延续弥补。 按照我国现行的会计惯例,这笔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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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购并 资产评估 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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