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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经营—邮政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源泉”
引用本文:张松柏.代理经营—邮政同城物流配送业务的“源泉”[J].中国邮政,2002(11):36-37.
作者姓名:张松柏
作者单位:安徽邮政物流中心
摘    要:目前我国各级邮政尤其是地市局,正在依托邮政品牌、网点布局和终端配送等“核心”竞争力优势,积极与当地物流大客户展开合作,走“代理经营”之路,大力开拓同城物流配送市场,发展当地邮政物流业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效。针对各地邮政开展的同城配送“代理”业务,如何从经营战略高度,加以认识上的引导和提升呢?笔者认为,导入科学的“代理经营”观念并运用到各局邮政物流市场开拓中去,是十分必要的。“代理经营”,是指经营者受产品制造商或产品销售商的委托,获得在当地区域或者异地区域销售代理产品权利的一种经营方式。“代理经营”,有独家代理、全权代理和局限代理等三种模式。

关 键 词:“代理经营”  物流业务  邮政  同城物流配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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