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磐安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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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亦生.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磐安启示[J].中国社会保障,2014(7):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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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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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磐安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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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磐安县于2003年实施新农合,2008年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并纳入新农合统一管理,2013年随着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部门移交至人社部门,于9月起施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目前,该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简称居民医保)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减轻费用负担、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做出了贡献。初步的成效城乡统筹的医保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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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保改革 城镇居民医保 医保体系 浙江省磐安县 费用负担 卫生部门 基本医保 医保基金 参保人 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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