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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间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影响
作者姓名:蔡昌
摘    要:案例 赵某自2005年9月1日起在某超市从事理货员工作,双方于2007年12月28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51日,合同中专门约定“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2月1日”。在这份合同到期前,双方又于2010年12月28日续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2011年2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2014年2月27日,某超市以邮政快递方式向赵某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关 键 词:劳动合同终止  存续期间  有效期  2008年  合同期限  2007年  2010年  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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