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紧急避险受伤,客运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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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晓伟
,平法宣.乘客紧急避险受伤,客运公司承担责任[J].道路交通管理,2003(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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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晓伟 平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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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2月2日,河南省襄城县米某的妻子到平顶山市参加朋友的婚礼,在平顶山过马路时被汽车撞死,尸体放进平顶山煤业有限公司总医院的太平间。米某随即赶到太平间,值班员告诉尸体在8号柜。米某拉开半截柜门看见尸体穿的红毛衣和妻子的一样,再没细看就推回去了。12月7日米某将尸体火化,把骨灰撒进棺材土葬了。12月14日,交警让米某再去认尸,打开6号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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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 精神赔偿 医院 领错车祸死者尸体案 精神抚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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