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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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康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J].税收征纳,2006(1):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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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康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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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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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政策 工资薪金所得 衔接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缴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费用扣除标准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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