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省属企业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写在《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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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联会.完善省属企业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写在《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时[J].会计之友,2007(3S):8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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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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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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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年伊始,省国资委以晋国资发2007]1号印发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完善省属企业洽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其薪酬管理,而且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深远的意义,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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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总会计师制度 企业治理结构 省属企业 职责管理 山西省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企业财务管理 |
文章编号: | 2396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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