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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省属企业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写在《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时
引用本文:崔联会.完善省属企业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写在《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时[J].会计之友,2007(3S):89-90.
作者姓名:崔联会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    要:新年伊始,省国资委以晋国资发2007]1号印发了《山西省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在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完善省属企业洽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管理、奖惩管理及其薪酬管理,而且对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总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深远的意义,也是探索“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一段]

关 键 词:总会计师制度  企业治理结构  省属企业  职责管理  山西省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企业财务管理
文章编号:2396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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