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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国际税收合作的初步分析
引用本文:朱小琼.中国与东盟国际税收合作的初步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7(17):33-36.
作者姓名:朱小琼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摘    要:一、中国与东盟国家税收的差异性(一)中国与东盟国家税制的差异。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属于低收入发展中国家,税收水平不是很高,税制结构也不完全理想。现行税制差异较多,差别也比较大。从税种设置上看,有相对简单的柬埔寨税制,只有4个税种,也有较为完善的新加坡税制和印度尼西亚税制。最为复杂的是中国税制,税种设置多达22个(详见表1)。表1中国—东盟国家税种设置一览表国别税种设置中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船舶吨税、契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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