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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被拍卖也征营业税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中称,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税总在(国税函2005]869号)的文件中称,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属于司法活动,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税务部门不能向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征税。这一表态回答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后,税务部门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但税总称,无论拍卖、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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