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美国制度冲击中国管理——萨班斯法案七月大考中国在美上市公司
引用本文:李昆光.美国制度冲击中国管理——萨班斯法案七月大考中国在美上市公司[J].中国总会计师,2006(6).
作者姓名:李昆光
摘    要:2006年7月15日,被美国总统布什称作“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将对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企业生效,在美上市的所有公司都要求按照《萨班斯法案》要求提交财务年报。70余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包括内地的和香港的)也不例外。由于遵循《萨班斯法案》,尤其是该法案的第404条款,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的工作量异常繁重,这些企业为此付出的合规成本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人民币;动用的员工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耗时也从几个月到近两年不等。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企业要面临是否能顺利过关的考验。对此,中国企业必须严阵以待!

关 键 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404条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