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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个体企业宜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法
引用本文:沈朝明.集体、个体企业宜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法[J].中国金融,1993(7).
作者姓名:沈朝明
摘    要: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集体、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内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其优点是银行签发,不存在空头现象,款随人到,当日抵用,特别适用于对付款人信用不了解不宜使用支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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