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部分下放外资企业审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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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建华.商务部部分下放外资企业审批权[J].江苏对外经贸论坛,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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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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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新增投资总额及新增注册资本属于限额(《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限制类5000万美元,以下简称“限制”)以下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此规定已自2008年8月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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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务部 审批权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外商投资企业 外经贸部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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