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认知(之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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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尧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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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倾销税的追溯效力是指对某项进口商品裁定适用反倾销税后,在符合其他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对以往进口的该商品追征反倾销税。适用追溯性反倾销税的一些主要条件如下: 第一,在作出倾销造成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最终裁定时,如果判定因在此之前未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从而使倾销产品在调查期间继续对进口方境内产业造成损害,则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可以溯及到能够适用临时措施的时候(即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后的60天)开始计征。如果反倾销调查在初步裁定存在倾销时已制定出临时措施,在追溯性计征反倾销税的情况下,如果最终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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