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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作者姓名:方飞虎
摘    要:所谓“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也即税法规定的对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用来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关 键 词:增值税 自产货物 外贸企业 应纳税额 生产企业 会计处理 小企业 委托 税法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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