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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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焕有,王薇.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的启示[J].船舶经济贸易,2004(5):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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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焕有 王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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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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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北方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诉北方某造船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实业公司与律师的艰苦努力下,历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17个月的审理,从建筑公司提出的850万元诉讼请求,到一审判决的515万元、二审调解的280万元,从而减少570万元的损失,使本案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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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比较 损失 一审判决 诉讼请求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 合同纠纷 开发 造船 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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