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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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充分发挥工商所作用,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有效监管,改革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现就加强对企业属地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工商所实施属地监管的职责(一)对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1.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2.是否按规定悬挂或放置营业执照,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行为。3.是否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印章、信笺、产品或包装使用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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