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资金制度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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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孝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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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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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物业管理在祖国大陆诞生之初,业内人士就提出了建立物业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制度.而后逐渐形成共识并被国家采纳。1998年11月9日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全国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各方面对此问题紧迫性认识上的差异,各地此项工作的开展亦有差异。因此.各省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必将进一步推动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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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维修资金 物业管理 制度 祖国大陆 专项资金管理 维修基金 财政部 发文 实际 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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