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质部门实行设备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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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双新.试论地质部门实行设备租赁[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1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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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双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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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地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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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1年以来,从福建省地矿局起地质部门试行设备租赁制,已经五年多了。现在,已为比较多的单位所接受,逐步成为地矿部门经济体制改革配套内容之一。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进一步放开,搞活的要求,对设备租赁的问题应该作深入、系统的研究。诸如,实行设备租赁的性质,租赁经营目的和方式;租赁范围和层次;租赁设备的品种选择;租金构成;租赁设备的交接、验收等管理问题,以及设备租赁对地质物资部门改革的影响等。本文就这些问题作些粗浅的论述,与同行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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