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郭复初,王锋.对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3(7):9-10. |
| |
作者姓名: | 郭复初 王锋 |
| |
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
| |
摘 要: | 一、关于"国家所有"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关系 相比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十六大提出"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显然是前进了一步.最明显的进步在于政府职责由"管理"变为"履行出资人职责".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确存在一个明确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行使产权的边界问题.政府作为出资人代表,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中哪些权利有,哪些权利没有?如果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把国有企业卖掉,资本利得归谁?资本损失怎样处理?由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是不是就完全不管了?这些都是不能含糊的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