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制有望提高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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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柏青.承办人制有望提高执法水平[J].中国技术监督,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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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柏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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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诸城市技术监督局稽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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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执法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水平的目的,是摆在广大执法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自己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体会认为,可以推行“案件承办人制度”,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指定案件承办人,做到机会均等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机构,认为需立案查处的,应指定2~3名专人办理,并具体指定1名主办人作为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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