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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诉诉外处分可增设准罚金
引用本文:
许丽君,钱亚祥.相对不诉诉外处分可增设准罚金[J].市场周刊,2009(9).
作者姓名:
许丽君
钱亚祥
作者单位:
江苏省东台市人大常委会;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准罚金,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作出相对不诉的被不起诉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非刑罚处罚方法。人民检察院此举有其现实依据,也有可操作性。
关 键 词:
处分
准罚金
相对不诉
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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