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税法业务招待费变化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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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林红.新旧税法业务招待费变化及影响[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1):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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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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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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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新旧税法规定
1.新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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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业务招待费 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支出 收入 营业 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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