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地方主体税种以摆脱增值税“扩围”改革带来的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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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侨大学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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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经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营业税全面取消,改革对地方政府而言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于地方主体税种的重构。由于营业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以及重要税收来源,此次改革使地方政府缺失了营业税这一主体税种,因此,本文选取2002-2014年的截面数据对各税收进行分析,对于地方税体系提出主体税种组合的概念,重构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摆脱改革带来的困局给出实质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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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扩围”改革 主体税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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