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众人物偷逃税款引发对“劳务报酬所得”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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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钦辉,古青菲.从公众人物偷逃税款引发对“劳务报酬所得”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23(5):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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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钦辉 古青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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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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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务报酬所得与个税条例中的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存在重叠、难以区分等问题,容易造成税收法规漏洞。因此,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针对税务代理和咨询的行业中劳务报酬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现状分析,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挖掘潜在风险,对完善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相关提出相关建议,期望为行业企业、税务代理与咨询行业正确地进行劳务报酬所得税申报提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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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 经营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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