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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地经营权制度改革
引用本文:徐俊丽,米薪宇,张轶之.深入推进农地经营权制度改革[J].宏观经济管理,2023(10):50-58.
作者姓名:徐俊丽  米薪宇  张轶之
作者单位:1. 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2. 暨南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3.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金号:19ZDA115);
摘    要:深化农地经营权改革,对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农地经营权已成为一项独立的合法化权利,但仍存在性质不清和权利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制约了农地流转的实践效果。究其原因是,对农地经营权性质的过度关注与争论掩盖了农地经营权权利内容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也忽略了农地经营权的公益性与公法性。建议深化农地经营权改革,坚持基于国情,正视农地经营权的公共利益属性,重视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整体性,重视改革优先序等原则。改革应在体现农地经营权的公益性与公法性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农业投资的自主性、土地流转价格的合理与稳定以及抵押担保、再流转的自主性等,明确“三权”主体的义务,鼓励探索农地经营改革试点,稳妥深入推进农地经营权制度改革。

关 键 词:农地经营权  土地制度  “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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