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召回后续监管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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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荣华.问题食品召回后续监管初探[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3):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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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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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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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公众几乎忘却“三鹿事件”之际,曾经骇人听闻的三聚氰胺卷土重来。上海熊猫乳品违法将三聚氰胺超标的回收炼乳回炉生产、全国查处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性质非常恶劣。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必须及时下架销毁,或者由生产商统一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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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召回 后续监管 三聚氰胺 2008年 三鹿事件 原料生产 问题奶粉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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