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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一个“专用性—稀缺性”视角的解释
引用本文:马志雄,丁士军,王建军,张银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一个“专用性—稀缺性”视角的解释[J].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6):55-59.
作者姓名:马志雄  丁士军  王建军  张银银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430073 [2]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510642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土地换保障’背景下失地农户的生计重建:基于可持续生计框架的分析”(7117323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2011B0807)
摘    要: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形成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回顾了我国合作社盈余分配的现状及其相关研究,并从专用性和稀缺性的视角对盈余分配形成机制进行解释。研究认为,在要素的稀缺性变化情况下,交易额返还侧重于保护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农户专用性投资,股金分红侧重于保护资金和技术所有者产后环节的专用性投资,"按交易额返还,资本报酬有限"则是在产中和产后的专用性投资保护中寻找一个平衡点。

关 键 词:专用性  稀缺性  合作经济  盈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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