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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商业银行与反洗钱立法
引用本文:龙勇刚.论我国商业银行与反洗钱立法[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2006(5):52-54.
作者姓名:龙勇刚
作者单位:农行桂平支行
摘    要:根据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定义,所谓"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当前,在我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金融机构,特别是通过银行的存款,汇兑、结算等资金交易和离岸金融业务将其"黑钱""洗"成合法资金,并进入流通领域.这些洗钱行为不但损害了我国金融行业的信誉和安全,而且对金融秩序造成潜在的巨大威胁.为此,要打击经济犯罪,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就要有健全的反洗钱立法作为保障.

关 键 词:反洗钱立法  商业银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黑社会性质  恐怖活动犯罪  离岸金融业务  毒品犯罪  资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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