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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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刚明 关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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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陈刚明),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关彦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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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03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出《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银监发[2003]2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巴塞尔协议原则,增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允许商业银行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通知》界定了次级定期债务的概念,并明确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条件,商业银行可自行选择通过次级定期债务的形式,增加资本构成。该举措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资本市场反应更为灵敏,上市银行股价迅速反弹。《通知》的出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银监会积极进取,勇于求新,借鉴国际经验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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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次级定期债务 附属资本 商业银行 政策环境 改革 中国 资本构成 成本 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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