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
| |
引用本文: | 仪铮,徐文超,聂丽洁.《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J].财会月刊,2007(1):15-16. |
| |
作者姓名: | 仪铮 徐文超 聂丽洁 |
| |
作者单位: | 辽宁城建集团,沈阳,110003,辽宁建设资产经营公司,沈阳,110014,西安交通大学,西安,710049 |
| |
摘 要: | 一、企业年金基金是独立的会计主体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
关 键 词: | 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指南 应用 企业年金计划 会计主体 运营收益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