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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引用本文:唐功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4(10):101-103.
作者姓名:唐功爽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264001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相继建立并实施了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提高了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对称性,提升了金融稳定履职的有效性,增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健性。但由于法律依据、履职手段等条件限制,当前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总体上仍处于相对初级阶段,制度建设和机制安排还有待完善、执行效果尚需进一步提高。本文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设历程、执行难点及政策建议等进行了研究,以期对完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升人民银行履职水平提供参考。

关 键 词:机构机构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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