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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位所得税制度国际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仲彤.船舶吨位所得税制度国际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23(1):1-9+15.
作者姓名:仲彤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摘    要:税负重一直是我国航运业发展的难题并成为当下“方便旗”困境的主要原因,我国现有航运税收政策无法解决前述问题,对此,应当引入国际上颇具成效的船舶吨位所得税制度以助推我国国际船舶登记改革突破当前瓶颈状态。近十年,船舶吨位所得税制度呈现“触底竞争”趋势,我国船舶吨位所得税制度应顺应这一趋势,并将围栏原则作为该制度的核心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应包含如下方面:其一,保持船舶吨位所得税适用的可选择性并设置五年锁定期;其二,借鉴荷兰模式应纳税额计算方式并设计低于国际水平的每日应纳税所得额系数;其三,适格船舶应为具有移籍风险的中国籍船舶;其四,适格活动包含国际海上运输、海上援助、探测和开发自然资源、在海床进行电缆铺设或管道铺设、航运辅助活动以及船舶融资活动并对航运企业光船租赁活动予以限制。

关 键 词:船舶吨位所得税  改革  触底竞争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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