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零售企业商品削价减少的差价应由已销商品进销差价抵减
引用本文:王自强.零售企业商品削价减少的差价应由已销商品进销差价抵减[J].商业会计,1995(7).
作者姓名:王自强
作者单位:四川省南江县商业局
摘    要:零售企业商品削价减少的差价应由已销商品进销差价抵减王自强现行制度规定,实行售价核算的零售企业发生的商品削价不低于进价的部分冲减商品进销差价。月末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差价率,并按计算出的综合差价率分摊已销商品差价。综合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