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券商将受益险资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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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明德.大券商将受益险资新政[J].证券导刊,2012(9):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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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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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兴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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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已发出通知,要求对于直接持有席位和交易单元的保险机构,要在2014年底前逐步退出;在2012年初,保监会向保险公司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采取租用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模式,也可以参与特殊机构客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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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政 券商 保险机构 证券交易 保险公司 证券投资 保险资金 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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