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花卉种植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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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佑仁,逯德龙.关注花卉种植业的增值税征收管理[J].税务纵横,2003(8):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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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佑仁 逯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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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花卉(苗木)种植行业是当前较为普遍的经营行业,其经营和经营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类是以种植为主经过繁育种子、幼苗等过程,出售种植的经济类花卉(苗木)产品的农业生产;另一类是以商业购销为主,购进成品花卉(苗木)后直接销售,或购进成品花卉后经过一定时期的养护后再销售的经营;第三类是既直接从事生产种植花卉又从事购销花卉的商业经营。当前,对花卉(苗木)种植行业的征收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直接从事种植的农业生产普遍不建账或建账不全面;二是对“农业种植”的含义存在错误认识,把商业经营购进商品苗木花卉的护养也理解为种植;三是建账户的核算不规范,购进种子、种苗白条入账,自产种植和购进种植这两类不同业务未能区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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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花卉种植业 增值税征收管理 农业经营者 农业生产者 纳税人 征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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