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新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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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木子辑.出口货物退(免)税新政解读[J].税收征纳,2006(1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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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木子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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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件,出口退(免)税政策有所变化.特别是明确了五类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从2006年7月1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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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货物报关单 解读 新政 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企业 销项税额 增值税 内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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