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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新政解读
引用本文:木子辑.出口货物退(免)税新政解读[J].税收征纳,2006(10):10-11.
作者姓名:木子辑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件,出口退(免)税政策有所变化.特别是明确了五类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征税。从2006年7月1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关 键 词:出口货物报关单  解读  新政  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企业  销项税额  增值税  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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