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毫州市中心支局 “芝麻索赔案”提醒防范国际贸易新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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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旭.安徽省毫州市中心支局 “芝麻索赔案”提醒防范国际贸易新风险[J].中国外汇,2007(2):109-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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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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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亳州市涡阳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一直从事芝麻收购、加工和出口业务,其出口的芝麻因价廉物美而俏销国际市场。2005年,该公司先后两次参与韩国农水产物流通公社芝麻招标并最终中标,中标出口芝麻共计100万美元。2006年4月,该公司第三次中标,总价23万美元。货物发出一个多月,该公司收到韩方的索赔函,认定货物含油量只有41%,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故进行索赔,如不同意赔付,即全额退货。该公司当即产生疑惑,认为有恶意诈骗之嫌,因为其产品在国内均检验合格,货物含油量达48%以上。由于此次索赔还涉及到阜阳、临泉等8家芝麻出口企业,索赔金额较大,该公司遂向韩方交涉,要求由国际专业检测机构SGS对其产品重新检测,韩方迟迟未予答复。最终该公司不得不接受扣除货物金额10%的索赔要求,损失2.3万美元,这对一个本来出口前景看好的小规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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