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于各国对《UCP500》理解及各国银行审单标准的不一致,全球约60%-70%的信用证在第一次交单时被认为单据不符而遭到拒付.更可悲的是,许多开证行为了一味地迎合迁就自己的客户,帮助客户拖延付款,抱着寻找不符点的目的故意挑剔,导致作为信用证付款依据的跟单信用证惯例"单证严格相符"成为一种拒付借口被许多开证行频繁地滥用并导致了大量争议乃至诉讼的出现,浪费了大量时间,加大了贸易成本,使信用证这种为便利贸易结算而出现的支付工具畸形发展,严重阻碍了国际贸易货款对流的进程,所以,不论是议付行对出口商的审单议付还是开证行的凭单付款,都有必要明确审单银行的职责,掌握国际惯例的精髓,以真正起到为进出口商保驾护航的作用,促进国际贸易向健康的轨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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