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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皇帝放债食利秘录康乾盛世的高利贷(中)
作者姓名:文明
作者单位:[1]记者 [2]不详
摘    要:《大清律例·户律》明文写道“月息不得过三分”。但当时许多地区存在的短贷月息约为30%。端坐殿陛的天子,尽管反复在谕旨中扬言严禁高利贷,但高利贷恶性发展愈演愈烈。因为天子正是某些高利贷活动的资金之源和权势之仗,并且是最大的得益者。

关 键 词:康乾时期  清朝  高利贷  乾隆  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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