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股票指数期货目前已成为重要的投机套利和风险管理工具。财政部发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中首次制定了关于金融工具的四项准则,对金融工具业务包括股指期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规范。但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高风险性和复杂性,新会计准则也又只是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作一般性的规范,甚至还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对金融衍生品的股指期货交易尚无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或指南,如何对股指期货进行正确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并对新准则在实践中给予完善,已是报表相关者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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