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局引入营销四模式 土地普法不再“赔本赚吆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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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文超.武胜局引入营销四模式 土地普法不再“赔本赚吆喝”[J].国土经济,2011(5):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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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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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武胜县国土资源局在普法实践中经多次摸索尝试,大胆将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四种营销模式引入土地法律知识普及工作中来,将土地法律知识当做商品“卖”给广大群众,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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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销模式 土地 普法 企业经营管理 法律知识 国土资源局 普及工作 武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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