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制—企业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 |
| |
作者姓名: | 李传琴 |
| |
作者单位: | 淮南职工大学 |
| |
摘 要: | 十五届四中全会之后,北京市经委正式下发了《北京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年薪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年薪由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两部分组成,北京市政府将国有企业分为七类,一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基本年薪最高,可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二至七类则从2.8倍到1.5倍不等,风险年薪是根据经营的实际工作业绩发放的俘动性收入,其发放标准控制在年薪的2-3倍范围内,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相加不能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
关 键 词: | 企业 经营者 激励机制 年薪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